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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圈售價上千的減肥產品有毒!微商販賣減肥保健品被判5年

      2020-07-09 14:18    來源:中國法院網 企鵝號󰄲0 󰋇 281138 次

        26天甩脂10斤的神話締造者來了,

        夏天來臨前讓我們真的瘦一次!”

        這樣的打開方式,你是不是很熟悉?

      但這里,小編要提醒大家了

        從淘寶或者朋友圈購買的減肥藥

        有確認過來源渠道正規嗎?

        符合食品藥品生產標準嗎?

        能不能減肥還另說,這些產品可能有毒!

        最近,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就開庭宣判了這樣一起案子,打開微信朋友圈搜一搜,一款名為顏值控BCD的減肥產品,宣稱是馬來西亞進口,純天然瘦身果蔬粉曾引起不少愛美女士的關注。標語是“26天甩脂10斤的神話締造者來了,夏天來臨前讓我們真的瘦一次!”

        消費者黃女士相信了這個“美麗”的謊言,喝了沒多久,就出現了厭食、心慌等不良反應。令人咋舌的是,這款減肥產品添加了對人體有害的成分——西布曲明。“純天然”瘦身果蔬粉不“天然”,而為了一己私利,在微信朋友圈編織這個“美麗謊言”的人也落入了法網,接受法律的審判。

        西布曲明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可通過抑制食欲達到減肥的效果,由于使用西布曲明可能增加嚴重心血管風險, 2010年10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決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在中國生產、銷售和使用。

        近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宣判了這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被告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七十萬元。同時,被告人張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或者假釋之日起三年內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其違法所得被予以沒收。

        微信朋友圈售價上千元的減肥保健品

        實際上在地下室包裝且“來歷不明”

        39歲的被告人張某是臺州人,案發前是一名音樂老師。因為丈夫許某吃了一套別人送的號稱為馬來西亞進口的減肥保健品瘦身效果不錯,周圍紛紛有朋友讓幫忙“代購”,于是許某提議說,不如通過發微信“朋友圈”做這個產品的生意,可能會賺錢。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至2018年7月間,被告人張某與丈夫許某(另案處理)等人通過微信朋友圈等途徑銷售果蔬減肥保健品,聲稱該產品從馬來西亞進口,并采用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廣告、召開產品發布會、獎勵代理商出國旅游等方式進行宣傳,擴大產品影響、提高銷售業績。

        這套名為顏值控BCD套裝(英文名More fit),該產品標準套裝包括B-fit、C-trim、D-toxx產品各一盒,每盒各15條,2017年后該產品還新增Extract coffee,可替代B-fit、C-trim使用。

        “我只是發一下朋友圈,廠家的聯系方式是我丈夫給我的?!?/span>張某說,丈夫許某在上海開公司,自己在臺州有正式工作,廠家都是丈夫許某聯系的,代理商都是和許某簽訂合同,自己只負責發朋友圈、發貨、付款等事務。

        張某通過微信聯系廠家低價進購產品后,廠家將貨品運至臺州張某家中樓下車庫,而這些貨物都是通過不知名的物流公司運輸,發貨地點有時候顯示“杭州”,有時候顯示“廣州”。為了節省運費,張某在自家車庫里自行包裝、封塑后,再通過順豐快遞向全國各地客戶郵寄銷售,該產品組合套裝的零售價格在人民幣1000元至2000多元不等。

        很多人從原來的消費者變成了產品代理。張某等人通過微信發展周某、潘某、孔某等56名(均另案處理)代理商,并以每套產品人民幣550元至1000多元不等的價格向代理商大量銷售,從中賺取差價謀取利潤。

        這些零售價一套上千元的減肥保健品外包裝上寫滿了英文,對于廠家是否真實存在于馬來西亞,張某沒有深究,對于廠家為什么提供國內銀行賬戶讓其轉賬貨款時,張某表示向國外支付的手續太麻煩了,對方提供了國內賬戶,就一直以國內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貨款。

        遲遲不見產品合格證 代理們起疑心

        以產品名稱變更拖延為托詞

        2018年2月開始,被告人張某等人為在溫州的梁某(另案處理)、陳某等人提供貨源,由梁某等人先后使用Miosio、Soola兩個專有品牌進行銷售,產品與BCD顏值控相同,只是更換了品牌名稱。張某等人以每套產品人民幣540元至800元不等的價格將3150套左右減肥保健品銷售給梁某等人,從中賺取差價謀取利潤,在收取貨款人民幣183.1萬元后,將其中部分產品郵寄至溫州市鹿城區陳某處,其余產品暫時寄存在其家中車庫內。

        有買家向代理商陳某反映說吃了上述產品后出現心慌、手抖的癥狀,發生了好幾起退貨。有代理商追問許某為什么遲遲不見中文的產品合格證,因為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從國外進口食品時,檢驗檢疫機構對其中文標簽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口。經過正規渠道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都應有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的中文標簽。

        對于代理的追問,許某表示,因為這套天然果蔬減肥保健品的品牌名稱發生了變更,所以合格證的手續辦理變得比較麻煩,其出示的一直是寫滿英文的證明文件。

        消費者出現不良反應

        “美麗神話”含西布曲明 對人體有害

        2018年6月20日,溫州市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稱服用了上述產品后出現厭食、心慌等不良反應。

        2018年7月18日,公安人員在臺州市抓獲被告人張某,經鑒定,在張某處查貨的上述產品中,其中五種均檢出西布曲明成分。

        經查,2018年4月至7月間顏值控BCD套裝產品的銷售金額至少為人民幣44.7萬余元;Soola套裝產品的銷售金額為人民幣183.1萬元。2016年至2018年7月間,除上述銷售記錄外,被告人張某另向潘某、孔某、鐘某三名代理商銷售顏值控BCD套裝產品達217余萬元。

        張某在法庭上自愿認罪,她說,自己和家里人都有服用涉案的減肥保健品,由于社會經驗的不足與法律認識的缺乏陷入高墻之內,非常后悔自責。

        鹿城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規,結伙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鑒于其是從犯、有坦白等情節,故而作出上述判決。

        此后不久,被告人張某的丈夫許某、同案犯項某、梁某、陳某紛紛落網,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六個月,緩刑一年不等,并處罰金164萬元至6000元不等。和被告人張某一樣,均同時被處以從業禁止令。

        法條鏈接

        第一百四十四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生產、銷售假藥罪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素材來源:鹿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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